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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阶段来,市国土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采取动态巡查和逐级检查等方法,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并按填报要求逐项逐宗登记填报,确保“家底”清楚,为整改查处奠定了基础。 经清查统计,我市“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共有51件,租用面积136.76亩,实际占地面积109.86亩,其中占用耕地60.44亩,占用基本农田10.27亩,其他用地39.15亩,上述“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一部分已依法作出处罚,另一部分已查实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单独选址应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的有4件,面积1966亩,对此,用地单位已向国土资源部作出书面检查。我市未发现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和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