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地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划拨供地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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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年限 |
划拨供地价格(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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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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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街道双河村 |
四 |
0.4402 |
1.31 |
公建 |
长期 |
71.3571 |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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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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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街道双河村 |
四 |
1.2504 |
1.04 |
公建 |
长期 |
318.8884 |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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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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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洲街道古路头村 |
四 |
0.6667 |
1.31 |
公建 |
长期 |
162.5155 |
余姚市梨洲街道派出所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08年6月21日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
单位: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邮政编码:315400
联系电话: 62705913
联系人:李祥华
四:办理划拨供地原则
1、 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行为的,划拨供地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划拨(使用)土地使用协议书》。
3、其他
《划拨(使用)土地使用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我局将划拨供地结果在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网(www.yylr.gov.cn )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