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市局党委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
●我市农村土地调查成果通过国务院二调办内业核查
●慈溪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扎实推进
●余姚局把握节奏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镇海1-8月收取履约保证金3373万元
●高新区分局“三措并举”提升窗口服务
●宁波铁路枢纽两个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完成
市局党委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近日,市局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国土系统工作实际,就全市国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认真学习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各自畅谈了初步的学习体会。局党委书记、局长柴利能在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后,就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柴利能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市国土系统当前头等大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使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深入人心。同时,要按照市委要求,着力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本部门、本系统的创新实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而务实地谋划好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建设的具体思路,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高标准地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守红线,努力巩固和发展下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的良好势头,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市局政治处)
市政府出台文件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
为科学合理有效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保护耕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09〕149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
一、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开发造地的规划编制。一是科学编制造地规划。明确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围涂造地和建设用地复耕是我市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也是开发造地工作的重点。二是加大开发造地力度。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凡坡度25度以下,土层厚、有水源的林地、园地、未利用地等,都可纳入耕地开垦范围。
二、明确主体,规范程序,努力提升开发造地质量。一是明确开发造地实施主体。围涂造地原则上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和建设用地复耕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二是明确开发造地实施程序。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开展开发造地项目的立项、审查和验收工作。三是严格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开发造地项目完工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四是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开发造地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
三、完善政策,不断提高开发造地工作积极性。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级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和建设用地复耕产生的新增耕地所有权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新增耕地指标由政府按市场价格有偿调剂使用。围涂造地产生的新增耕地所有权原则上归所在县(市)区政府所有,新增耕地指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使用等。二是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市政府对每年下达的开发造地任务进行考核。对接受委托造地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并从市级造地改地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奖励;对开发造地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占补平衡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扣减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四、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开发造地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开发造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水利、农业、林业、审计、海洋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开发造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开发造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发造地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等。
(市局办公室、耕保处)
我市农村土地调查成果通过国务院二调办内业核查
我市所辖11个县(市)、区的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先后于2008年底至2009年8月期间通过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数据库质量检查和地类一致性内业核查。至此,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农村土地工作基本结束,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我市自2007年7月全面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各级各地都非常重视,各项保障工作扎实有力。据统计,二次调查开展以来,市、县两级财政批复二次调查经费8700万元,已落实到位7150万元;直接参与二次调查人员数量共计933人。各地还为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从事业单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抽调业务骨干充实调查队伍,攻坚克难,加班加点,确保了二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至200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内外业调查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数据建库工作。根据我市各县(市)、区二次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省土地勘测院陆续组织开展了预检工作,认为我市各地提交的预检成果齐全、技术路线和方法正确,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11个县(市)、区已全部通过预检。下一步,将着力推进基本农田上图、城镇地籍调查及二调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市局地籍处)
慈溪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扎实推进
自2007年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以来,慈溪市已动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点21个,累计开工面积4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3万平方米,完成土建投资近2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民住房困难问题。
一是规划先导,分区分步推进。打破镇村行政界限,系统编制农民集中居住区布点规划,逐步引导农民向农村集中居住区集聚。目前已对城镇规划建成区外的123个村进行系统规划,布局了2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预计可节约40%的建设用地。同时,确定集中建设区域、改造梳理区域、建设控制区域,分步推进。
二是实践创新,因地制宜推进。确立“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思路,因地制宜加以推进,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单村独建、村村联建、镇村共建”的三种主要建设方式。目前,全市通过镇村共建方式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有6个,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通过村村联建方式建设的1个,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通过单村独建方式建设的14个,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三是强化保障,政策扶持推进。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倾斜,至今已累计安排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指标约1120亩;对镇村通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实施村庄整理获取的多余土地折抵指标,全额留镇村,并允许在镇范围内进行异地交转、拍卖转让。同时,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推行“以奖代补”政策,并明确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涉及的征地管理费、城市(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9个收费项目实行全免,招投标管理费IV>
(慈溪市国土局)
余姚局把握节奏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针对今年以来土地市场形势多变的实际情况,余姚局把握工作节奏,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前期工作求“紧”。上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趋紧,房市趋冷,企业和房地产商要地热情不高。为此,余姚局把做好各地块前期准备工作作为上半年主要任务,协同市府办领导多次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属投资公司的出让地块前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为下半年出让工作奠定了基础。如原会展中心地块一期656亩已全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二期506亩土地的农转用及征收手续也已经省政府批准,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是适时出让求“缓”。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土地市场明显“回暖”,商品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需求量明显增大。该局适时推出相关地块,以缓解此类用地供需矛盾。截止8月底,全市共出让土地60宗,面积1070.81亩。其中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24宗,面积473.53亩;乡镇经营性用地出让12宗,面积213.55亩;工业用地出让24宗,面积383.73亩。
(余姚市国土局 罗 锋)
镇海1-8月收取履约保证金3373万元
为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倒逼企业走高效用地之路,镇海分局严格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今年1—8月,共收取履约保证金3373万元。其中,新挂牌出让土地26宗,收取履约保证金2433万元;已出让临时土地证到期却仍未竣工的工业地块,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给予延期,共办理了此类项目46宗,收取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对于已经按照补充合同约定竣工的,该局按时返还企业履约保证金106.2万元,涉及用地项目5宗。通过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企业项目落地和施工建设进度明显加快,有效防止了企业闲置土地的发生,推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镇海分局 沈 欣)
高新区分局“三措并举”提升窗口服务
一是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针对农村拆迁安置房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窗口办事人员努力做到三个心,即“群众咨询服务耐心,资料审查受理细心,上门服务主动热心”,主动上前、上门办理土地登记。
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在发证量成倍增长而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积极破解难题,使窗口1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总时间缩短了60天,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趟办完”快速服务。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努力方便企业。如:针对汉微软件、盛光电子等企业提出的14宗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融资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窗口落实专人,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急事急办,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了抵押登记,比规定时间缩短了3个工作日,在方便了企业融资同时,也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高新区分局 林秀娟)
宁波铁路枢纽两个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完成
近日,市土地勘测规划所将我市铁路货运北环线项目(主线部分)和铁路宁波站改建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分类资料成果提交给宁波铁路建设指挥部,标志着宁波铁路枢纽工程中两个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任务圆满完成。其中,铁路货运北环线工程(主线)部分总面积1204.4亩,涉及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四区;位于海曙区的铁路宁波站改建工程总面积58.9亩。与此同时,铁路北站搬迁项目和宁波东站项目土地勘测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全部就序。
宁波铁路枢纽工程是浙江省铁路“三线一枢纽”中的“一枢纽”工程,对完善宁波铁路网布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主要包括货运北环线项目、北站搬迁项目和宁波南站(东站)改扩建项目。
(土地勘测规划所)
▲市局与市劳动局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联络制度。为加快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报批速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市局与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就农转用报批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办理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备忘录》,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报批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办理事项、程序进行了约定。(市局耕保处 楼大周)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通过市级论证。《规划》对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明确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地面沉降的有效控制、开展重点乡镇(街道)1:10000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项目任务和保障措施。(市局地矿处 单平)
▲我市102人参加省国土厅组织的土地登记持证上岗继续教育。日前,全市国土系统共有102人参加了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土地登记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地籍管理综述》、《土地登记实务》、《土地行政实务》、《土地利用(流转)相关政策》、《数字地籍调查》等。(市局地籍处)
▲鄞州区补助今年头两批旧村改造新村建设5850万元。近日,鄞州区下发2009年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重点村建设项目第一、二批补助资金5850万元,主要用于高桥联升村、邱隘东雅村、云龙上李家村等47个重点村建设。其中,拆旧1504万元,多层住宅1542万元,利用新地910万元,原拆原建1799万元,规划95万元,并要求相关镇乡按规定比例进行配套,配套后财政资金总额约达7076万元。(鄞州分局 曹仁国)
▲镇海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秩序,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镇海区调整了《镇海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实施办法》,取消了原区片综合价附加费,将其并入征地区片综合价。调整后的区片综合价一级区片耕地为55000元/亩,上调10%;二级区片耕地为50000元,上调为11%;三级区片耕地为45000元,上调为12.5%。(镇海分局 沈欣)
▲江北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日前,江北区柏树桥改造安置房项目主体工程顺利结顶,这是该区第一个完成主体工程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在建项目,标志着该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江北分局)
▲余姚市成立土地长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该市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来自国土、规划、公安等13个相关部门。土地长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是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查处重点典型案件、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对违法建筑物的分类处置及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等四项工作。(余姚市国土局 罗锋)
▲象山局印发《帮企解困和新农村建设国土政策选编》。日前,象山县国土局编印了《帮企解困和新农村建设国土政策选编》。《选编》收集了上级和该县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46条,分为帮企解困、新农村建设和国土工作管理三部分。其中帮企解困政策10条,新农村建设17条,国土局职责服务内容及办事流程19条。《选编》的印发不仅是对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宣传,同时为也为企业、基层和群众了解办理相关事宜提供了方便。(象山县国土局)
▲东钱湖马山地块、马山补充地块成功出让。东钱湖马山地块与马山补充地块为相邻两地块,位于东钱湖镇马山村西岙,东、南、西三面环山。其中东钱湖马山地块出让面积520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容积率0.35。马山补充地块出让面积487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容积率0.3。两地块由宁波东钱湖南山温泉谷开发有限公司以1.3亿元竞得。(交易登记中心)
签发:王德忠 编辑:张旭 电子信箱:zwxx@nblr.gov.cn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办9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