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市局召开老人节退休干部座谈会
●我市“银土查询”推广到全大市银行和国土部门
●海曙区切实抓好旧村改造工作
●江东区把好“三关”扎实推进安置房建设
●鄞州分局“三举措”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余姚市鼓励农民建造多层公寓式住房
●宁海局积极消化转而未供土地
●象山县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江北区扎实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滨江庆丰地块再度成功出让
市局召开老人节退休干部座谈会
近日,市局举行了庆祝老人节退休干部座谈会,祝老干部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王乐年副局长代表局党委出席座谈会,并向老干部们介绍了今年以来全系统的工作情况。王乐年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老干部们在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上工作了多年,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做出了许多贡献,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希望老干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关心和帮助在职同志,继续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挥余热。
会上,老干部们纷纷发言,认为局党委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干部学习、生活、身体和家庭情况,各项活动经费都能保障到位;对局老干部工作感到满意,感谢局党委对老干部的关心和帮助。 (市局政治处)
我市“银土查询”推广到全大市银行和国土部门
为了防范虚假土地抵押骗贷,国土资源部和银监会共建银行与国土资源信息查询机制,在全国推广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我市作为五个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10家试点银行和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银土查询工作,土地查询范围为三江片。5月25日,以部信息中心主任查宗祥为组长的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检查组一行到宁波就银土信息查询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我市在查询总量和回复时间上都走在试点城市前列。截止8月底,共查询39笔业务,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满意答复,为银行金融机构获得抵押土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帮助。
9月1日,宁波银监局、银行系统和国土系统通过召开宁波市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会,成立了银土查询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出台了银土查询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银土工作联系机制,扩大了银土查询的范围,银行用户扩大到宁波辖区内所有试点银行的分支机构,国土方面可查询范围覆盖到宁波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目前,已有慈溪局、北仑、鄞州分局成功回复招行宁波分行、工行江东支行、建行城建支行提交的查询请求。 (市局地籍处 叶 盛)
海曙区切实抓好旧村改造工作
今年来,海曙区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努力做好中心城区旧村改造及其征地拆迁工作,收效明显。前三季度已实施对联丰村、前丰村拆迁560户,拆迁住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着力做好项目报批。海曙区2009年城市一次性用地报批项目共有7个,其中4个项目涉及旧村改造。年初,圆满完成了征地协议的签订,7个项目共征收集体土地351.44亩,落实土地补偿2336.23万元,为上报国务院进行农转用审批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该区的旧村改造实施和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机场路快速干道等重点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主动搞好用地服务。为做好旧村改造待拆迁房屋的权属资料收集、整理和确权工作,海曙分局做到“三早”,即:早计划、早准备、早介入。今年以来完成了联丰村、前丰村480宗旧村改造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资料收集整理和权属确认工作,下步拟对西成村、望春桥村的待拆迁房屋的土地进行权属确认。
三是努力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加强对旧村改造的拆迁管理,及时做好《拆迁实施方案》的听证、公告和评估单位选择等拆迁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海曙区已召开了原联丰村、前丰村、西成村旧村改造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听证会。 (海曙分局)
江东区把好“三关”扎实推进安置房建设
一是把好统筹协调关。由区城中村改造办牵头,各级职能部门、街道(村)、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联系会议,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工程建设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加快安置房建设的步伐。
二是把好规划选址关。在安置房选址、立项、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许可证办理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上,积极征询各方意见,确保项目流程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统筹安排合理,尽力提供地段佳、套型全、质量好的安置房,从而引导拆迁户及早签约。
三是把好设计建设关。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把好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资信审查关,在户型功能设计上注重满足多层次需求,突出人性化特点。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注重对在建项目的现场管理、资金拨付、财务核算、工程材料与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跟踪审计, 做到一月一查,一周一上报,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介入管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资金及时到位、工程建设有序安全。 (江东分局)
鄞州分局“三举措”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学法知法。根据工作人员不同岗位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开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领导干部通过文件轮阅、党组学习、专题调研等方法,增强依法决策意识;中层干部通过采取规定学、选择学、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组织工作能力;一般干部通过上大课、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做到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参学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行政复议诉讼调研。对近三年来发生的涉土复议诉讼情况逐件梳理,逐案撰写败诉案件分析报告,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总结归纳其内在的一些规律性、趋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国土工作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措施。
三是着重抓好国土法制建设。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对土地储备、地价确认、土地违法案件处罚等会审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定。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深化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全面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鄞州分局 曹仁国)
余姚市鼓励农民建造多层公寓式住房
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余姚市落实“三项措施”,鼓励农民建造多层公寓式住房。
一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为解决农村住房紧缺户住房或实施旧村改造而建造多层公寓,确需新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并在上级下达的新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
二是减免部分规费。财税部门对建造农民多层公寓依法收取的税款,除上缴中央、省部分以外,宁波及该市留成部分原则上用于建造农民多层公寓的补助;行政事业部门征收的规费,除上缴中央、省部分以外,宁波市级及以下的行政性规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全额免收或收取后再给予返还。供电、给排水、电信、广电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严格按实际成本收取。
三是给予奖励性补助。对建设规模在12户至100户,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下的,市财政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助;对建设规模在100户至300户或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市财政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
(余姚市国土局 罗 锋)
宁海局积极消化转而未供土地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宁海局“三项措施”积极做好转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工作。1999至2008年,该县经省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总面积1298.80公顷,截止目前已供1097.45公顷,总供地率为84.5%。
一是通过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加快土地供应。今年以来共供应土地67宗,面积70公顷(招拍挂60宗,面积60.5公顷;划拨7宗,面积9.5公顷),其中消化原属转而未供土地面积57公顷。同时,该局抓紧与发改、规划等部门的联系,实行并联系式审批方法,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二是督促政府各级各部门及时推出农转用土地招拍挂。由于部分用地因征地拆迁等政府处理尚未到位而无法推出,该局要求有关部门对已农转用土地尽早处理好经济权属等问题,及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以免因土地供应率不达标影响到上级对全县土地农转用指标的核减。现该局已下发有关通知,限期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推出“招拍挂”土地。
三是认真做好转而未供土地的调研和统计分析。对已农转用但供地率不高的区域开展调研,查找原因。同时利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及时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供领导决策,尽早供地。 (宁海县国土局)
象山县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为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充需求,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象山县充分挖掘耕地补充潜力,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依托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开发造地工程。充分利用滩涂资源进行建设,实施了白岩山二期、爵溪北塘等海涂建设工程,增加建设用地,减轻耕地补充压力。对定塘、新桥等镇乡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和低产、荒弃园地资源进行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二是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结合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土地整理,对一般农田进行溪坑改造和降低田硬系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选择泗洲头镇杨大场村低丘缓坡地带,在全省率先开展低丘缓坡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试点。
二是开展建设用地复垦,想方设法补充耕地。在石浦镇潭地和茅洋乡小白岩村省级宅基地整理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加强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实施了茅洋乡南充村堆石场等复垦工程。
1999年以来,象山县通过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2.03 万亩;通过土地开发垦造耕地5.32万亩;通过22.84万亩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2.19万亩。 (象山县国土局 范月圆)
江北区扎实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江北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有10个行政村,其中8个行政村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涉及村民(居民)4425户,人口3万余人,征收土地5791亩,需拆迁住宅建筑面积84.4万平方米。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江北区按照“以人为本、整体规划、科学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成功一个、谋划一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已启动四个项目共五个村,累计完成住宅签约2559户,面积约44.8万平方米;非住宅签约85家,面积约28.8万平方米。其中今年住宅签约1928户,面积约33.5万平方米;非住宅签约36家,面积约17.9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安置房面积44.5万平方米(地上面积),加上即将开工的包家安置房项目,全部建成后可提供安置房5864套,安置总面积61.7万平方米(地上面积)。各项改造资金投入已达30多亿元。
(市征地拆迁办 李晓明、江北分局 金海滨)
滨江庆丰地块再度出让
近日,宁波市滨江庆丰Ⅰ-1、滨江庆丰Ⅰ-2两地块再度出让,经过144轮现场激烈竞价,最终由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每平方米楼面地价14220元和18740元竞得,总地价为11.79亿元。
滨江庆丰I号地块北至滨江大道、西至通途路、南至江东北路,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面积为13876平方米,容积率为2.4,绿地率24%,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米。滨江庆丰Ⅰ-2地块的土地用途是城镇住宅用地焦点装修家居网,出让面积26890平方米,容积率1.4,绿化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
由于滨江庆丰I号地块临甬江、靠近庆丰桥搜狗,地理位置绝佳,2007年9月15日公开竞买时,共有七家开发商参加竞买,结果被光大置业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楼面地价12200元焦点装修家居网竞得,土地总价接近8亿元。可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于今年7月向政府退还了该地块。政府收回该地块后经适当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再度出让。 (交易登记中心)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圆满结束。市局举办的全市国土资源所和执法监察机构干部培训班于日前圆满结束。此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分三期,每期5天,共有447名干部参加了培训。(市局政治处)
▲市局地矿处3名同志被部、省、市评为先进个人。王鹤祥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李 东同志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2005~2008年开展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及“回头看”行动工作先进个人;俞建强同志被国土资源部评为2005~2008年开展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及“回头看”行动工作先进个人。(市局地矿处)
▲鄞州分局完成灾毁耕地调查工作。日前,鄞州分局完成了因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造成的耕地灾毁调查工作。全区损毁耕地共计356亩,涉及章水、龙观、鄞江等6个乡镇39个行政村。调查工作的完成将为落实灾后相关补助政策、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鄞州分局)
▲江北区2009年一次性报国务院项目获批。近日,江北区2009年一次性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获得批准。本次报批地块共14个,总面积1710亩,新增建设用地1521亩,其中农用地1465亩、耕地1405亩。(江北分局)
▲镇海区成立国土资源警务联络室。近日,镇海区公安分局驻镇海国土分局警务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警务联络室的成立将有助于提高该区的国土资源执法效率,对有效遏制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镇海分局 沈 欣)
▲北仑春晓杨家岭石矿边坡治理工程近日通过竣工验收。该工程不仅美化了环境,消除了安全隐患,在为该区工程建设提供建筑石料的同时,还开辟了280亩建设用地。(北仑分局)
▲北仑分局召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动员会。近日,北仑分局党组召开由各科(所、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动员会。专项活动将从查找廉政风险、构建风险防治体制两方面入手,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步骤进行。(北仑分局)
▲余姚市地质灾害移民搬迁任务已完成85.6%。该市今年共需完成地质灾害移民搬迁160户。截止目前,已完成搬迁137户,投入资金548万元,已达到总任务的85.6%。(余姚市国土局 罗 锋)
▲慈溪市土地执法动态巡查零报告制度成效明显。慈溪市自7月1日实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零报告制度以来,全市共发现新发土地违法行为288起,现场及时劝阻土地违法行为223起,对 65起经劝止无效继续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慈溪市国土局)
▲象山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省厅验收。象山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从去年10月开始,通过基础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潜力测算和对10家典型企业进行分析,得出评价结论。(象山县国土局 范月圆)
▲大榭国土分局开展铲除“一枝黄花”行动。近期,大榭分局充分利用秋季容易识别和铲除“一枝黄花”的有利时机,出动600余人次,采取拔、割、挖等方法,在全区1000多亩已征收土地上开展了对“一枝黄花”的铲除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大榭分局 许国华)
▲江北区湾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勘测定界工作完成。近日,江北区湾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勘测定界工作顺利完成。该项目总面积约为150.9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约为29.37公顷,集体土地面积为约126.62公顷。(土地勘测规划所)
签发:王德忠 编辑:张旭 电子信箱:zwxx@nblr.gov.cn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