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余姚市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编 2009年2月5日
■ 市委书记再批示 ■领导小组再议事 ■强拆自纠再执行
中共余姚市委王永康书记1月6日在《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简报》第12期一文上批示:去年我市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需及时小结,总结经验;今年要再接再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这是王书记第二次在《简报》上批示。王书记对全市开展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并勉励大家继续努力,增强了大家共同为净化土地市场和建设环境、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市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举行
2月3日(农历正月初九)上午,市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三次(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陈伟俊在会上要求(讲话全文另发),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信心,明确工作重心,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定达主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励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郑一平,副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郑桂春,法院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宏伟出席会议。
陈伟俊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市各地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创造了许多可贵的成功经验、取得了明显的工作业绩。截至目前,全市共清查出擅自占用、破坏土地违法建设行为2892起,涉及土地面积3042.9亩。已自行纠正违法行为121件,拆除面积4万多平方米,复耕113亩;组织强制拆除99件,拆除面积2.5万平方米,复耕20多亩;督促近300亩闲置土地动工建设。同时,一批当事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
陈伟俊指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理性看待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做到“人心不散、组织不散、工作力度不放松”,继续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土地市场和建设环境得以真正净化,使我市的土地和建设监管工作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一是时间再集中。要继续集中一段时间,狠抓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全年日常工作之中,做到不消极、不应付。二是成果再巩固。要千方百计巩固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防止出现反弹、防治整治不彻底、防止产生后遗症。三是重点再深化。对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闲置土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行为的查处打击,要有新动作,出新业绩。四是机制抓落实。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通过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落实好《分类处置办法》,把土地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陈伟俊强调,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既是利益驱动下的产物,也与相关机制不够健全、部门联动不够有效、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密切相关。各地各部门必须下定决心,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首先听取了8个考核组组长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国土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晓明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前阶段总结和下步工作打算。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常驻和非常驻人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前,按照惯例,还举行了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次组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下步重点内容。会上还听取了关于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征求意见稿。
(整治办)
图为兰江街道强制拆除现场
图为阳明街道花树湾养殖场开始自行拆除
图为该企业自行拆除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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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国土资源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
办,市政协办,王永康书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
单位。 送: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余姚日报社,余姚广播电视台。 |